Tube Mill Control GmbH 通用条款
Tube Mill Control GmbH 通用条款
便利翻译。法律解释以德文版本为准。
1. 适用范围
本条款适用于 Tube Mill Control GmbH 与企业客户之间的合同。
2. 合同内容
合同可包括硬件系统、软件、调试、培训、维护、维修和服务。
3. 合同成立
报价不具约束力;合同通过书面确认或实际履行成立。
4. 价格和付款
价格为净价,另加增值税、关税、差旅和费用;除书面另有约定外,发票 14 天内到期。
5. 交付和风险
交付期限仅在明确确认时才具有约束力。风险按 EXW Incoterms 2020 工厂交货转移给客户。
6. 所有权保留
货物在全部付款前仍归供应商所有。
7. 软件和使用权
客户获得简单、不可转让、不可再许可的使用权,仅用于约定目的。
8. 客户配合
客户须确保必要的技术、组织和安全条件。
9. 保修
保修期自风险转移起 12 个月;法律允许范围内排除其他请求。
10. 责任
责任限于故意、重大过失以及法定范围内的重要合同义务。
11. 服务和维修
除另有约定外,服务按实际工作量计费;寄送由客户承担费用和风险。
12. 出口管制
客户负责遵守出口、海关和进口规定。
13. 保密
双方须对非公开信息保密。
14. 适用法律和管辖
适用德国法律;专属管辖地为 Halle (Saale)。
15. 最终条款
若某条款无效,其余合同仍有效;书面协议优先。
